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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改进政绩考核作为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有力抓手

     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 2020-06-16 发布人: 麟游党建

     

    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玉妹


      经中央同意,中组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推进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科学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知》通篇洋溢着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通知》凸显科学发展导向,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以24个“不能”、“防止”、“取消”进行正本清源,从导向、内容、指标、方法、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统筹整合等方面改革和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其中,有三项创新特别引人注目:一是在全面和分类考核的基础上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约束性指标体现政府在资源环境、社会民生方面的基本职责,强化这类指标的考核,就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引导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回归本位,做政府应该且能做好的事情,为坚持科学发展松绑鼓劲。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状况考核和违背科学发展责任追究。地方政府性债务膨胀,与增长预期目标过高有直接关系,强调债务考核和责任追究,就是要纠正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盲目崇拜GDP、片面追求增长率戴上“紧箍咒”,引导各地解决自身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强化考核统筹整合。规范简化各类考核,解决考核过多过滥和基层迎考迎评负担沉重问题,是考核工作改进作风的具体表现。这些改进和完善措施,切中要害,深得民心,符合基层实际、符合时代精神、符合科学发展新要求。

      改进政绩考核是广东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无论在科学发展或政绩考核上,都较早经历了种种探索,各种问题也暴露得比较早,为改革赢得了先机。2008年广东针对干部考核存在的问题,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11年又结合新要求新任务修订完善,实施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形成倒逼机制,引导各地主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努力在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下行压力中化危为机,保持发展优势。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要求广东“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这“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是广东今后工作的总目标总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通知》提出的一系列新精神,为广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提供了契机,又为改进政绩考核指明了方向、增添了新动力。

      把改进政绩考核作为广东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有力抓手。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立足广东实际,突出科学发展,完善考核机制。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宣讲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任务,认识“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发展责任,引导干部转变发展观念,正确处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不要比总量、拼速度,而要比质量、比后劲,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不带来后遗症的速度,增创科学发展优势。二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对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将近几年行之有效的科学发展考评和“两个率先”考评相结合,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实施分类考核,在珠三角地区考核转型升级成绩,在粤东西北地区考核振兴发展成效,强化考核约束性指标,综合衡量发展进步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任用对接,把责任审计纳入政绩考核,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打造“用结果说话”的机制,重用一批,褒扬一批,追究一批,使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行有鉴诫,在给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上箍念咒”的同时,为坚持科学发展的干部撑腰打气,让广东干部养成“功成不必在我”的广阔胸怀,保持“杀开一条血路”的进取锐气。四是巩固清理考核的成果。去年上半年,广东结合实际全面清理考核检查评比工作,共撤销考核检查项目74项,合并76项,保留33项。下一步要贯彻《通知》要求,不断规范管理保留项目,严控新设考核项目,防止撤销或合并的项目回潮反弹或通过纳入政绩指标体系变相考核,巩固清理成果,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摆脱迎考迎评压力,轻装上阵,变“仰首唯上”为“眼睛朝下”,多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本文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