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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拟于今年7月开始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 2016-03-25 发布人: 麟游党建
      为实现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结合近年来我省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变化等实际情况,3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正在审议的《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依据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底选举产生的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底届满。为实现中央、省委“逐步统一同步换届”和“提前或延期以不超过一年为宜”的要求,草案补充规定,2011年后因行政区划调整、撤乡并镇,进行了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新选举的乡镇,到本轮换届任期未满4年可不换届;未进行重新选举的乡镇,本轮同步换届。以后为实现乡镇同步换届,届时由所在县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延期或提前的决定后执行。不能一次调整到位的可分步实施。我省重新确定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3月24日,《关于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提请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去年,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将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由15至27人修改为15至35人;人口超过100万的,由不超过35人修改为不超过45人。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一般为25至35人;专职组成人员比例逐步提高到60%以上。2015年,为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我省就县乡人大机构建设发文,要求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县级人大常委会可设5个左右的工作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的专兼职组成人员5至7人。据此,为加强县级人大自身建设,使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草案在对全省107个县(市、区)人口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并征求部分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人口在10万以下的为27名,人口在10万以上不足100万的为35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为45名。按此重新确定后,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共3695名,比上届增加112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