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通知公告

各镇动态

首页 > 各镇动态 > 常丰鎮 > 正文

常丰镇深化“334”工作法建立四项为民服务机制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2014-10-16 发布人: 麟游党建

一是建立镇村干部坐班服务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办公。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和每个村公共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镇干部每周二、三、四集中坐班3天,坐班时间为8:00-18:00。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监委会主任轮流在村公共服务站坐班,坐班时间为9:30-14:30,为群众开展各项服务。做好签到及履责日志。村干部坐班期间,一律实行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或补签,没有签到或未记载,视同未上班处理,因办公事确需外出的,要报村党支部书记安排好由当天坐班人员,做好外出记载说明。各村干部要认真做好履责日志,详细记载坐班日期、值班人姓名、当日受理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理或待处理工作等情况。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对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对不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行集体例会制度。每月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坐班人员会议,回顾总结处理村务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及时纠正不足,并布置安排好次月的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镇村干部上门服务制度。摸清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年老体弱和行动不便农户、弱势群体底子,建立档案,以开展“三联三创三促”、“双帮双促”等活动为载体,由镇村干部结对联帮,定期入户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状况和需要协助办理的事项,帮助搜集上报各类资料,及时将养老补助、救济钱物送到群众手中。细化工作职责,明确“服务什么”。按照“职责范围内的立即办,涉及上级部门的协助办,协调解决的主动办,群众有难的上门办”的原则,明确上门服务职责,即向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帮助办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为民服务志愿者队伍,发动居民广泛开展邻里互助;整合村级服务资源,组织、支持村干部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不断丰富村级服务项目。镇村干部上门为民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健全服务网络,明确“谁来服务”。结合“三联三创三促”、“双帮双促”帮扶活动,建立健全以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联户干部为主体、村干部为基础、组级为民服务信息员为补充的为民服务代理网络。在为村民提供各项服务的同时,为其代办群众须到政府部门办理的有关事务。由各村民小组组长或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威信高的居民担任为民上门服务信息员,及时向村委会反馈村民需求信息,同时对村委会、政府部门的服务进行监督。规范服务程序,明确“怎么服务”。为民服务按照受理、上门服务、监督等三个步骤进行组织实施。对因年迈及腿脚不便难以到村为民代办服务站申请的,由镇村干部或服务信息员上门登记需办事项,转交村为民代办服务站。为民代办服务站受理的事项,可当场办结的,即受即办。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做好登记,由全程代理人承诺办理期限进行办理,并通过代理服务站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建立为民上门服务全程纪实台账,每一件办理事项都必须有办理情况、办理结果记录和承办人的签字,初步形成全程上门服务人监督约束制度。

三是建立镇村干部代办制度。镇、村两级干部代办群众事务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遵照自愿、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六项原则,依托镇村公共服务中心,按问事、受理、承办、回复、公示五个步骤,镇、村干部通过电话询问、入户走访等形式收集群众委托办理事项,做好代办工作。建立民情信息库。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建立民情信息库,与公安、民政等单位对接,将每家每户特别是偏远村组困难群众的家庭状况建立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编印《便民服务手册》,将所有涉及基层群众的服务项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解决群众不知道找谁办、不知道去哪办、不知道怎么办等问题。建立“一簿一志”登记制度。镇、村两级公共服务中心(站)都要建立《代办事项登记簿》和《民情日志》,对受理申请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对《代办事项登记簿》记载情况,由主管领导每半月检查一次,实行销号制度;对《民情日志》记载情况,由镇党委、政府每月进行梳理,属于工作范围内的建议意见及时吸纳改进,不符合现有政策规定但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建立代办保障机制。配齐配全必要的代办设施,开通民情热线,配齐专职或兼职代办员,严格实行AB岗制度,保证群众办事能找到人。

四是建立镇村干部服务考评制度。每季度通过自评、互评、群众代表评议、镇党委考评的方式,对镇村干部坐班、上门、代理服务工作情况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价,考评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年终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待遇、评优树模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调动镇村干部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