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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把干部履行“群众岗”情况纳入拟提拔干部考察范围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2014-06-14 发布人: we

麟游县把干部履行“群众岗”情况纳入拟提拔干部考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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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掌握拟提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麟游县将拟提拔干部履行“群众岗”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范围。

一、建机制,引导干部走上“群众岗”

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推行“双岗双责”目标责任管理制的意见》,推行以“本职岗位创一流、群众岗位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双岗双责”目标责任管理制。各镇、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围绕包抓村主导产业发展、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民生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设定“群众岗”。由党员干部自愿认领,签订《党员干部“双岗双责”群众岗位承诺书》,召开承诺大会公开承诺。单位建立“三卡两账”,即:《党员干部“双岗双责”承诺公示卡》、《党员干部“群众岗”履职情况写实登记卡》、《党员干部“群众岗”履职情况反馈卡》和《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实绩台账》、《党员干部履行“群众岗”实绩台账》,确保干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二、定标准,要求干部服务“群众岗”

制定了《麟游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群众岗”考核办法》,从履职承诺、走访帮扶、帮扶效果3个方面,明确了“群众岗”工作标准。规定干部全年深入重点帮扶户不少于8次,走访联系户不少于4次。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使群众对党的惠农政策知晓率达到100%。积极向帮扶户宣传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1-2项,或创造条件组织帮扶户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深入生产一线,参与生产劳动。帮助解决帮扶户生产生活中的住房、看病、子女上学、养老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少于2件。定期走访,开展谈话谈心,及时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和谐。通过帮扶使重点帮扶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内增长15%以上,确保2-3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15%;走访联系户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

三、严考核,督促干部履行“群众岗”

在干部考察环节,县委干部考察组采取与帮扶对象座谈、查看《麟游县干部职工群众岗履职手册》、《民情日记》、“三卡两账”等有关表册、现场勘查、走访群众、征求村党支部、镇党委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拟任干部履行“群众岗”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入户走访。帮扶干部每深入帮扶户家中走访一次,得5分。二是采取帮扶措施。提供致富信息,每提供一条得5分;捐助现金(含农资折价),每捐赠100元得10分;发展主导产业,地膜玉米、烤烟、核桃、苹果等每发展1亩得1分;牛、羊、猪每增加1头、只得1分;新发展服务业,发展1项得10分;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每开展1次培训得10分;组织劳务输出,每输出1人得10分;组织农户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每开展1次整治活动得10分;提供科技书籍,每提供1本得5分。三是办实事项目。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每争取到户资金1000元得5分;协助争取扶持产业发展资金,每争取到户资金1000元得10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和问题,每解决1件得10分;积极征求群众意见,每办结1条得10分。四是计分办法。对重点帮扶户和走访联系户进行全面了解,按项目打分,最后将得分合计,算出干部履行“群众岗”总得分。

四、重奖惩,使用干部查验“群众岗”

把干部履行“群众岗”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次:年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80分(含80分)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60分(含60分)以上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考察考核等次,按时间和任务进度折算的标准评定。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不称职等次的不能提拔任用。共对62名拟提拔干部履行“群众岗”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其中:机关单位管理层次上升的12名,副科升正科的8名,新提拔的19名;事业单位涉及提拔的23名。从考察情况看,干部都能积极履行“群众岗”,走访均在4次以上,最多的达到8次,办实事都在2件以上,共协调争取项目资金200多万元,捐赠现金、农资共2万多元,协调修复人畜饮水工程、村组道路6处,受到群众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