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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日报】用权重在为民 规范 廉洁

 来源:宝鸡日报  浏览: 2015-11-23 发布人: 麟游党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既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我认为,组织部长作为选干部的“干部”、选领导的“领导”,  必须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争做严以用权的标杆。

第一,坚持为民用权,解决“权力观”的问题。首先要明白权力来自哪里?作为一名组织部长必须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姓“公”不姓“私”,我们是为民掌权、用权,更应当珍惜岗位和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要明白权力用于哪里?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权力来自人民,故而必须用之于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定而清醒,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必须恪守这一点,尤其在行使选人用人权方面,要坚持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论的导向,真正把品行好、能力强、群众满意的好干部选出来,更好地为发展聚才,为群众谋利益。

第二,坚持规范用权,解决“怎么用”的问题。一方面要把权力关进制的“笼子”。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仅仅依靠领导干部的个人自觉和道德自律,往往难以抵挡其诱惑和腐蚀。作为组工干部更要织牢织密制度“笼子”,给权力运行画出红线、布出“雷区”,用制度规范用权。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股室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

要增强制度执行力,严肃查处违规用权的人和事,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另一方面要正确把握用权的“尺度”。敬畏权力、谨慎用权绝不是不用权,更不能以此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作为组工干部,岗位特殊,做到规范用权,尤其要坚守公道正派这个核心,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待遇审核、离任村干部补贴审核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坚持深入调查了解、多方听取意见、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坚持廉洁用权,解决“不出事”的问题。人之患,不在自所不能,而在己之不勉。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焦裕禄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坐过一次公车,杨善洲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他们说,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给人民办事。每个人都有享乐的欲望,尤其是肩负为党的事业选贤任能的组工干部,各类诱惑更多,要做到廉洁用权,首先要自重自省。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把准法纪高压线,增强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坚决杜绝权力寻租,坚决不搞权钱交易。其次要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绝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