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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麟游县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1  浏览: 2020-04-08 发布人: 麟游党建

    麟游县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宝鸡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共20个,其中: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县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

    1.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

    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不明确具体职位,遴选工作结束后,结合干部实际情况和各镇职位空缺情况统筹研究,确定拟任职务,力求做到人岗相适。

    2.县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

    县发改局: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所所长1名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主任1名

    县林业局:县国有安舒庄林场(陕西安舒庄省级自然保护

    区管理委员会)副场长(副主任)1名

    县水资源事务中心主任1名

    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安全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中共党员)

    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1名

    县卫健局:县医院副院长1名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1名

    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接待中心)主任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范围及条件

    1.报名范围

    (1)全县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一般应当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或担任一级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职务3年以上,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层政法干警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及县级部门招录公务员有服务期的,从其有关规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县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范围及条件

    1.报名范围

    全县符合遴选职位条件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公务员一般应当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或担任一级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职务3年以上。事业人员一般应当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当担任4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有服务期的,从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逆向报考,即自收自支、差额供养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差额、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领导职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采取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统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及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向全县发布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3月27日--4月1日): 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须填写《麟游县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报名。

    报考人员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以及说明具有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结果批复、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以及说明具有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4月2日--4月3日):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委组织部汇总复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该遴选职位,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遴选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素质,思维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笔试、面试试题均从中组部指定的有公开遴选命题资质的机构购买。

    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业绩评估

    业绩评估:报考对象个人近5年受到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按照5分、3分、2分、1分进行加分(同一性质获不同层级标准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报考对象为脱贫攻坚驻村“四支队伍”成员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驻村每满一年的加0.5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业绩评估成绩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业绩评估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德、能、勤、绩、廉,“四风”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六)体检

    凡确定为拟任用人选的报考人员,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决定任用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意见,经县委研究同意后,在县电视台、麟游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冯志兴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力,县委常委、县政协党组副书记、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亮强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封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崔宏生、县委编办主任施君、县财政局局长吴海涛、县人社局局长王宏兴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主任由姚亮强同志兼任,负责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成立公开遴选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由李力同志兼任,成员由2名县纪委监委干部、1名县党代表、1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组成,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程监督。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所有程序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县电视台和麟游党建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机关、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917-7962163。

    3.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17-7963117。

    附件:麟游县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