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麟游县委工作会议召开[03-11]
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召开[02-27]
王晓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07-11]
中国共产党麟游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02-21]
麟游县“三个年”活动暨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召开[02-20]
麟游县委常委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02-17]
总投资139.1亿元 麟游县124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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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8)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 成都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出国公务考察活动中,违规安排无关人员随团出访,擅自变更考察线路,增加游览项目等。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游光甫,副总经理周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司管理人员冯克审、林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泸县立石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曾登楷、赵坤海在租车下村测绘农户房屋占地面积时,将租车费、误餐费摊派给建房农户。曾登楷、赵坤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所所长田刚负有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
3.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永平举办乔迁新居宴席,收受机关单位人员礼金共4.3万余元。严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4. 眉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品、购物卡。该处处长汪卓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西昌市太和镇牵头协调该镇转山村征地拆迁工作期间,镇党委书记张之纯、镇长王天兵、镇人大主席胡先群、镇纪委书记李建萍、副镇长欧阳明、镇党委委员王林以及该镇工作人员共12人,接受转山村村主任曾杰等人的安排,在工作时间到盐边县红格镇泡温泉并用餐,其中部分人员乘坐公车前往。张之纯、王天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先群、李建萍、欧阳明、王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记者 胡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