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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 2014-07-11 发布人: 麟游党建

为严把干部选任关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我省制定《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意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深化。

在申报对象范围上,从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延伸到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在申报具体内容上,增加了银行存款和车辆内容。在申报纪律要求上,将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作为新提拔对象的前置必要条件,明确规定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