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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召开[02-27]
王晓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07-11]
中国共产党麟游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02-21]
麟游县“三个年”活动暨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召开[02-20]
麟游县委常委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02-17]
总投资139.1亿元 麟游县124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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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2.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3.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或愿意做其入党介绍人)”。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把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表现情况具体地写出来,不能笼统地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介绍其入党”。
2.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只简单地写“意见同上”或“意见下同”。
3.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应填写目前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如担任的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或主要职务。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可填写职业,如工人、售票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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