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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强化“四举措”推进作风问题排查整改

 来源:站内专栏  浏览: 2018-09-10 发布人: 麟游党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检察院党组按照“抓早抓小、从严从细”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虚等作风问题,强力推进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认识上再深化。院党组将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与省市院组织开展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安排、交替开展。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将两个活动的必读篇目打印成册,系统组织学习;召开了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和支部会,层层进行了思想发动。党组书记、检察长邢武刚为全院干警作了专题辅导,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决不碰底线,不触红线。召开了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全院检察队伍呈现出思想解放、作风严谨、效率提升,精神振奋的新气象。

二是问题上再深查。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问题查摆不停步,将县上印发的作风纪律方面的通报详细组织学习,对照通报中的问题,再次查摆自身不足,不断完善整改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不断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前期查找的精神不振、执行不力、懒散漂浮的问题得以初步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制度机制初步建立,全院干部作风发生了质的变化。

三是组织领导上再强化。坚持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分担的责任领导机制,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内设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保证了整顿活动的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督查检查力度,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不定期随时抽查检查干部到岗和干警班内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组坚持检查与督查相结合,对问题查摆不实、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提出督查意见,限期整改;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顿中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突出的部门,要约谈主要负责人,指出问题,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整改工作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的主体责任;对整改过程中出现连续通报的在本年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等方面一票否决。

四是工作上再促进。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把抓作风建设与促进业务工作统筹推进。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在面临检察改革的关键时期,做到学习不放松,工作不消极、节奏不减慢、力度不变小。截止8月底,服务大局的各项中心工作成效显著,检察业务工作稳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和各项专项活动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供稿:县检察院  赵锁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