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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在任职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陕组办函〔2017〕2号文件的通知》(宝市组通字〔2017〕10号)和《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宝组通字〔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从任职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岗位、范围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全县2009年、2010年选聘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数量:本次共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3、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品行端正,严以律己,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勤政廉洁。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本县2009年、2010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任职期间不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未按程序审批、擅自离岗超过1个月的;
2、本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或在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从2017年5月下旬开始,2017年6月下旬结束。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7年5月25日前,在县政府信息网、县党建网、市民中心和各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6月5日前,由各镇党委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麟游县大学生村官应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负责对应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应聘大学生村官携带《麟游县大学生村官应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学位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统一送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考察。
(三)组织考察
⑴时间:2017年6月8日至6月9日
⑵操作程序: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①张贴考察预告。考察实施之前,在被考察人所在镇、任职村发布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时间、考察组成员、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
②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民代表不少于10人。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填写《麟游县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民主测评表》,对大学生村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票占比低于60%的不得录用。
③个别座谈。一是与所在镇党政主要领导、联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进行座谈。二是与任职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原则上不少于10人。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干部和群众的认可度,特别是在维护稳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任务完成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
④实地查看。深入实地查看大学生村官工作日志、聘期总结等相关资料,并与大学生村官本人谈话,了解本人的思想、工作,以及对应聘岗位认识等情况。
⑤形成考察材料。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考察组集体撰写考察材料,提出评定意见。
(四)研究上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职位数量以及考察情况研究并提出招聘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体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在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参与招聘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确保录用人员的质量。
2、在招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被录用人员上岗后,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这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麟游县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世忠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欣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177965169),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六、严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相关证明材料,骗取应聘资格,以及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正公平的行为严肃查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 共 麟 游 县 委 组 织 部
麟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