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通知公告

各镇动态

首页 > 干部工作 > 干部监督 > 正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

 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 2014-01-16 发布人: 麟游党建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16日电 (崔小粟)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针对干部破格提拔问题,新《条例》明确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